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谢益辉 2014-06-08

洒家要是生在古代,大约会名益辉,字码农,号茅坑居士。只有带薪大便的时间才是我翻书的时候,前一阵子突然看到彭玉麟(曾国藩手下我最喜欢的一位将领)一联:

凭栏看云影波光,最好是红蓼花疏、白苹秋老;
把酒对琼楼玉宇,莫孤负天心月到、水面风来。

“水面风来”这四个字一下子让我有穿脑的感觉。作为农村娃,这种水面风来的情景实在太多了,于是会自动脑补小时候的大小池塘沟渠、钓鱼摸虾、采莲捞菱。虽说翻书时是端坐茅房,也顿感一股清新之气。在写这篇日志的时候,随手放狗搜了一下,发现这个是有来历的:

清夜吟

邵雍(宋)

月到天心处,风来水面时。
一般清意味,料得少人知。

哎呀妈呀,虽然不知道这邵雍是何许人,但深有共鸣,这小诗写到了我心里。文字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就是作者成功了。COS微信群里昨日扯到高考语文作文题,什么“行走在消逝中”,这种混帐题目究竟是何等无脑的人才能命出来。写文章我还是倾向于写实,写到读者自动脑补场景,或被带入思辨。玄而又玄的东西,可以留给宗教,不适合语文。高中时我的语文经常在及格线附近挣扎,作文一般就是三四十分的水平,文言文读不懂,白话文无法理解中心思想,可能是我的情商发育比常人晚吧(上大学时同班所有人都叫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课唯独我完全不懂老师到底在说什么)。

回到标题,断雁叫西风。这首词是太云在谈COS管理的引用的(客官们大约震惊了,谈组织管理怎么会引这个,但这就是咱主公的风格),我读到“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时又涌起那种穿脑的感觉,这是何等逼真的描写。

虞美人·听雨

蒋捷(南宋)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我觉得高考要是有人作文能写出像这样的56个字就该给满分了,因为它完美展现了语文的意义。

我说的语文并非局限于古文,古文只是一种表达形式,和白话文、英文都一样,当然,古文有一个无法替代的优势就是可以很整齐,这种形式上独有的美感很难用别的文字形式体现,例如用英文写一首七律试试?北京大学数学学科创建百年时,我见他们的校友们写了一封古色古香的贺信,施老大转给我以为我会喜欢,但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主要还是看内容的,如果内容空泛,即使形式别致,对我而言也没能发挥文字的力量(我这样公开讲会不会被揍……)。举个例子吧,前些日子看见左辰撒马转载了知乎上一则外星人吃粉条的回答,我觉得就写得超级好,这就是纯凭大白话描述取胜,不需要借助形式。

文字的另一个表达介质是歌词。要是从我听的歌来推断我的年龄的话,可能会高估我二十岁,因为我听的大多数歌都非常老(土)。比如毛阿敏《篱笆墙的影子》的歌词就很合我心意,因为星星月亮篱笆墙、油灯狂狗豆角秧就是小时候的生活写照:

麻油灯呵还吱吱地响, 点的还是那么丁点亮。
……
只有那篱笆墙影子还那么长,
在那墙上边爬满了爬满了豆角秧。

上面是写实的;有些虚写的歌词我觉得也不错,尤其是形式整齐的时候,比如张真《携手游人间》:

谁说两地缱绻 最是扰人心田
谁说人海浮沉 难有恒久情缘
不管分分合合 也许聚聚散散
只求平平安安 携手同游人间

再说说英文的写作。几年前一次我读到一则关于写作的建议,但忘记了出处,只记得大概意思。后来系里有人转发了“大数据的八个(不,是九个)问题”,我在嘲讽这篇文章的同时搭车问了问系里有没有人知道那则建议的作者,终于有好心的同学帮我回忆起了作者和来源:

In writing. Don’t use adjectives which merely tell us how you want us to feel about the thing you are describing. I mean, instead of telling us a thing was “terrible,” describe it so that we’ll be terrified. Don’t say it was “delightful”; make us say “delightful” when we’ve read the description. You see, all those words (horrifying, wonderful, hideous, exquisite) are only like saying to your readers, “Please will you do my job for me.”

— C.S. Lewis, Letter to Joan Lancaster, 26 June 1956

我觉得这是对真正意义上的写作最好的建议:不要说某天你乐嗨就完事了,而是把让你乐嗨的事情写出来,让读者自动跟着你乐嗨;你要是光说“啊,我乐嗨了”,意思就是对读者说“请你一定要乐嗨哟”。这条建议读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写论文,总忍不住给自己的货上加几个正面形容词,什么"A Novel Method/Approach"啊"A Flexible Framework"啊,某种程度上这是心虚的表现,就像拿掉了形容词之后自己的方法/模型就会变得生冷无力了一样。

最后说说中英混杂的事情,也是我唠叨了无数遍的事情。现在的国人出于某些原因总喜欢把一些不必要的英文碎片混入中文,也许是真的在国外呆久了有些词不会说了,也许是对自己的文化缺乏信心,总之好像每句话离了英文单词就不像话了一样。我们来看看英文写作的圣经“The Elements of Style”怎么说,Strunk大人在第五章第20节说道:

The writer will occasionally find it convenient or necessary to borrow from other languages. Some writers, however, from sheer exuberance or a desire to show off, sprinkle their work liberally with foreign expressions, with no regard for the reader’s comfort. It is a bad habit. Write in English.

这本圣经写于大约一个世纪前,里面很多规则/建议闻起来有发霉的味道,很刻板,没有人情味,不许作者拐弯抹角,但总体来说我还是比较认同它的。我说中英混杂的时候有个限定语,是“不必要的”中英混杂,也就是说有时候可以容忍一些英文词汇混进来,但那些常见的生活用语要是变成英文混入写作或者对话我就会在心里暗暗抓狂(请客官们自行脑补妮妮的妈妈打兔子的场景),例如

这种杂交语言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一群人聊天只要有一个人开了这样的腔,周围的人很容易就被带进去,因为每个人都需要归属感。若是同样的内容放在和自己不懂英语的国内家属的对话中,我相信这些混杂是不太可能会发生的。你会说“哎呀爸爸呀我们系的微波炉坏掉了”、“妈妈呀公司给那谁发的工资是多少钱”、“爷爷呀我的老板是谁谁”。无奈杂交语言俨然已经成了一种新文化,既然有了一定的通用性,那洒家也只好认了。料想未名空间和北美华人这些论坛对这种新文化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我还没太被带沟里去,是因为我几乎不看这些论坛。嗨,鸟语自鸟语,明月照沟渠。

其实我本意不是要写这些文字上的东西的,而是想说现在的世界虚拟化,似乎让新生代越来越远离自然。作为喂猪放牛赶鸭子长大的本小子,看到这些自然气息浓厚的文字能引起强烈共鸣,若干年后,捧着iPad打着愤怒的小鸟长大的娃娃们,看到“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又会作何感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