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公里/小时

谢益辉 2008-04-28

小子我很久没有大规模蹬车了,今晚出门去鸟巢那边,心想该锻炼锻炼身体了,于是乎背着托福听力的MP3和一罐可乐就上路了,11公里路程,一路猛蹬,凡是遇见十字路口就走绿灯的方向,所以一次都没停歇,叮了咣啷大约半小时到达目的地,貌似比上次的公交车快了一倍还多。

不过小子我感觉到体能较之以前有所下降,刚才回来时也是一路狂奔,到学校觉得还挺累的。若不是小子我下个月要赶紧准备托福,过两天就该趁酷暑还没来临,背包蹬车远行一趟了。

本中文博客再接下来的一个月中将暂时罢笔,节省节省各位看官的时间,善莫大焉。由于本小子已决意与国际接轨,日后将着重建设英文Blog(二来也是为了锻炼写作)。